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及其搭乘人颜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顾某、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颜某无事故责任。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颜某诉至法院,请求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2万余元。水牛 城
水牛 城“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水牛 城
乘客们都非常失望。培培说,她早在今年5月就预定了行程,原本十分期待,没想到中途折返了,“每个乘客都花了很多钱,协调了这么多时间,克服了很多困难,来一趟很不容易。我从上海出发,乘坐数十个小时的飞机,辗转来到开普敦。从乌斯怀亚回国的机票也订好了,没想到现在情况如此糟糕。我觉得即使全价甚至三倍赔付,时间等成本也没有办法弥补,可能大部分乘客都没有办法立即再安排一次南极行程。”《水牛 城》